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 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59,407.0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5.41%。
为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传动”)及原子公司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东力传动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0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 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 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 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东力传动 | 2023年04月30日 | 15,000 | 2020年03月3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3.30- 2023.03.29 | 是 | 否 |
担保风险比较小,东力传动资产状况较好,偿债能力较强,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且目前担保余额为0元,没有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对原子公司年富供应链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担保所涉及的总金额剩余59,407.0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原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 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 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 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年富供应链 | 2018年04月26日 | 227,000 | 2020年05月06日 | 59,407.0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4.21- 2025.4.25 | 否 | 否 |
公司为年富供应链在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和杭州银行5 家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截止2022年12月,上述5家银行已与宁波金管签订了相关协议。宁波金管与公司签订协议后,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担保所涉及的总金额剩余59,407.09万元。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刑终70号】《刑事裁决书》,司法机关查封了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等名下相关资产;同时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查封资产的评估报告及破产管理人初步估算的普通债权清偿预测,公司预计可追偿金额约8,694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支付宁波金管 55,535.39万元。希望公司董事会根据判决结果,以及实际承担的损失情况,积极向富裕控股和李文国等追偿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二0二三年八月三十日